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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为什么要出台这两项新政

时间:2019-08-09 11:22:20 | 来源:晋城在线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常务副主任王志强《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框架和亮点简要说明。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去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构建“3+5”政策体系,“两只翅膀腾飞、三足鼎立支撑”的产业转型格局日渐清晰;加快新型城市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城改造、新城建设、机场、高铁等项目推进的步伐明显加快;实行“清单制、台账制、承诺制、督察制和考核制”,强力推进改革落实;万名干部出太行,对标一流学先进,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晋城发展方向已明,布局已成,大势已定,但战略突破远远不够。为此,借势今年上半年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我市又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重大改革文件。比如《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方案》《关于金融支持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的行动计划》《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我市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把握》《关于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改革助推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整合方案》,以及今天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等。市委、市政府对“两个文件”的出台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志川、市长刘锋多次作出批示,多次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综改办)、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多次就“两个文件”的起草分别进行专题讨论,并派出考察组到外地进行考察学习。“两个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还多次征求市四大班子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最后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二、“两个文件”出台的意义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提升我市人口导入能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人口增长十分缓慢。2018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34.31万人,与2010年相比,仅增加了6.28万人,每年新增人口不足1万,年均增速0.34%。与之相反,老龄人口却在不断上升,截止201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4.6万,老龄化率达14.8%。初步测算,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7万,老龄化率将达到15.9%。俗话说,人丁兴旺,才能家大业大。人力资源是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核心要素。我市人口缓慢增长和老龄化率不断上升的态势,迫切要求我们提升城市的人口导入能力。二是积极应对周边城市“虹吸”效应的迫切需要。晋城是中原城市群核心发展区14个城市之一,主动融入中原是必然选择,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这既是机遇,更是挑战,一小时经济圈有3000万人口、2000万城市人口、2.1万亿GDP,周边150公里内有1000万人口的郑州、700万人口的洛阳、600万人口的新乡,100公里内有350万人口的焦作和长治、70万人口的济源。如果我们不能快速崛起,迅速壮大城市规模,这些周边城市将对我们形成“虹吸效应”。三是推动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要实现“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先行区”目标,核心必须做大做强产业。我们提出构建“两只翅膀腾飞、三足鼎立支撑”的产业转型格局,一只翅膀就是要抓住富士康由代工厂向自主创造转型的重大机遇,在晋城打造“世界光谷”;另一只翅膀是发展煤层气产业,建设“一区三基地一中心”。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人口、人才的支撑。按照国际惯例,必须有3到5万名工程师,而要留住这些工程师,必须有100万城市人口,人均1.5万美元的GDP。因此,实现100万城市人口的目标,是我市发挥中心城市牵引作用的基础条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面对日益白热化的区域竞争,我市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充分解放思想,用长远的、战略的眼光对人口、人才问题进行谋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出台《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农村宅基地利用粗放。人口大量迁移和土地退出不畅,闲置宅基地增多;宅基地财产价值未能显化,大量土地资产处于“沉睡”状态。二是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不高。我市绝大部分土地经营仍处于低端、低附加值的种植业,如何扩大规模经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亟待破题。三是农业要素市场配置不合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大量农民涌入城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农村建设用地不能进入市场,土地资产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四是农民内生动力发挥不充分。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就是要吸引工商资本助力乡村振兴,就是要把农民变股民,使农户成为规模经营参与者和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的社会法人,与经营主体“联产连心”,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各类分红。该《办法》是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配套文件,对加快推进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整市试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三、“两个文件”的框架和亮点《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共有六章十九条,核心内容包括:“7条落户政策”:零门槛落户实行“即来即办”。落户的具体规定,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将作详细解读。“4项引才举措”:拿出“真金白银”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市落户。一是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到我市创业就业并落户的,其配偶子女可随其办理落户登记手续。配偶及子女无工作单位,可通过人社部门推荐优先在企业安排就业;原在事业单位工作或是公务员的,可履行调动手续;随迁学龄子女可在市区自主选择学校就读。二是为高层次人才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公开程序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并落户的,在三年内,可按适当标准提高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分别按每月3000元、1000元享受额外的生活补贴。未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到我市落户的,可优先推荐在我市企业就业;已经在外地就业的,按照原就业单位性质予以安排;自主创业的,享受支持青年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有关政策。三是提供购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四是提供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到我市落户且在我市无住房的,由政府提供人才公寓;租房居住的,房租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硕士及本科人员,由所在企业三年内分别每月补助2000元、1000元房租;专科生由所在地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在地政府即指企业纳税所在地政府;所有企业都可以通过行业管理部门申请享受以上政策。“5项保障措施”:倒逼公共服务提档升级。一是教育保障方面。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加大教育资源供给,保障随迁学龄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二是卫健保障方面。将所有落户人员纳入乡镇(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服务。三是社会保障方面。首先要做好落户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其次对落户城镇的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的农村迁移人员,按照城乡低保政策相关规定,纳入城市低保覆盖范围。四是住房保障方面。将所有落户人员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五是财力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落户人员的合法权益。《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共有九章二十五条,核心内容包括:盘活“四块地”,即盘活承包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林地;做好“三项工作”,即做好金融支持工作、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确权颁证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负责同志、市农业农村局的负责同志将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需要说明的是,我市的金融支持政策,在去年出台《晋城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今年要积极支持银行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商品林林权、生态公益林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同时,整合组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三农”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中,设立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家非常关注,听了以后也非常振奋。请问去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已经公开招聘,引进了不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他们能否享受文件中规定的政策?答:《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但是涉及到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思想统一、意见一致,都非常重视,因此,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可以向前推一年,也就是说,2018年全市范围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也可享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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