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1月17日晚,我市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红色降级为橙色,同时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响应。响应期间为1月18日0时至20日24时。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几日我市气象条件有所好转,但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橙色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我市将执行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工业企业减排方面,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在移动源减排方面,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在扬尘源减排方面,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