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重保护、建制度,
为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引发社会热议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在肩。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宣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追求,彰显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
七起案例,带着沉甸甸的份量,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严惩不贷,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
“对其中罪行严重、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铿锵有力的话语,彰显人民法院磐石般的决心。
“作为母亲,最不能承受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最愤懑有时也是最无助的,就是面对一个个社会上的残酷案例时,不知道如何对学生们言说。”北京汇文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王铮几乎眼含热泪看完了整篇案例通报,“最高法发布的7个典型案例中,三个‘立即执行’,是司法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挥出的重拳!”
此次典型案例中的三起强奸案件,尽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但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仍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典型案例中的三起案例都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罪犯得到了严厉处罚,也向社会敲响了警钟。”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看来,此次案例发布堪称一次司法“亮剑”,彰显了法治力量和司法正义,向社会传达了强烈信号——法律要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划出“红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尤其是保护女童健康成长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州东山中学英语教师李杏玲同样高度关注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她表示,希望人民法院重拳出击,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有尊严地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兰青认为,集中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既警示震慑了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也对基层法院今后审理其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更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提升了亿万家庭的安全感、幸福感。
“侵害儿童权益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最高法发布案例显示司法决心,彰显正义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道德底线,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点个大大的赞!”……网络平台上,“最高法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这一话题热度迅速飙升,收获了大批网友的点赞支持。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报道,共同营造关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强大舆论氛围。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通过法律严惩伤害未成年人犯罪,震慑不法之徒,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刘卫东说。
优先保护,给未成年人的心灵以法治港湾
如果说严惩是一把司法利刃,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那么保护就是一片法治港湾,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带去正义的温度与司法的呵护。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撤销监护权、侵犯未成年人健康权、侵犯受教育权、对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开展跨省司法救助四起案件同样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办案法院和法官以案释法,联合多部门行动,持续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看来,典型案例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优先、特殊保护的法律精神,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本次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能够在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保护未成年人。”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见证了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工作。
作为教育界的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对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感触颇深,“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坚决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各项措施,努力通过刑事、家事审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希望全社会尤其是教育工作者,能从典型案例中得到启迪和警示。”
佟丽华躬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多年,他表示,要更加全面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使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如何完善立法?如何有效、善意地执法以真正保护孩子们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为我们作出了榜样。”
全国人大代表、宝钢股份武钢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袁伟霞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他们的权益、保证他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任重道远。必须严惩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
现在,法制课程已经是北京中关村第三小学德育大课程中的固定板块。“我们会将最高法院的鲜活案例带到课堂上,进一步巩固学生的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能在具体情境中学法、知法、懂法、尊法、守法。”该校大队辅导员王晶说。
建设制度,给未成年人的幸福花园扎上法治篱笆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律政策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落实,公平正义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彰显。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年发布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是继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文件之后的又一务实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民法院近年来打出一系列组合拳,体现了落实落细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
“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能够在司法实践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从一名律师的角度,高度评价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例的工作。她表示,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力,能够为我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中学教师,全国人大代表李杏玲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着切身的理解。她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希望家庭、学校、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为了这件“事”,人民法院始终把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当作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
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同时也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她的话说出了全体法院人的心声:“人民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伤害未成年人的一切犯罪,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