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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有了新规范

时间:2020-08-30 13:13:44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太原8月29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它与此前发布的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一并将于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全面规范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基准》编制了140多个环境违法行为裁量基准表,涵盖了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辐射污染和其他类等七个部分。在计算方法上,采用自由裁量基准浮动百分比赋值模式,即根据违法行为的各裁量要素设定若干裁量因子,按照不同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确定各项裁量因子的百分值区间。《自由裁量基准》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点,突出对重污染行业、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创造性地全面细化免予处罚和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明确“主观恶性的客观化”裁量依据;更全面满足了基层执法工作需要,每个裁量基准表中均简述违法行为,方便执法人员使用,并列举了该行为可能涉及的除了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措施,供现场执法人员和案件审查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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