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宝国)9月3日消息,在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省发改委今年将降低偏高的景区门票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重点是治理“高定价大折扣”现象,防止虚高票价。
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结合景区实际,既要有利于推动服务业发展,又能保障景区正常运转。2018年和2019年未进行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的景区,今年11月底前实现全覆盖,重点是4A级以上民营景区和3A级以下国有景区及所辖景区内的交通运输价格。根据成本监审(或调查)结论报告,对各类景区科学测算盈利水平,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重点治理“高定价大折扣”现象,防止虚高票价。价格主管部门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可实行简易程序,只需进行成本监审或调查并向社会公示;景区自主降低门票价格,向社会公示即可。
新开发、开放的旅游景区门票申请政府定价,要将政府定价范围严格限定在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有珍贵文物收藏单位等)。其他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景区经营者自主定价。
原标题:我省给景区门票“降虚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