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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晋城市加强臭氧污染应急管控

时间:2020-10-20 18:00:47 | 来源:太行日报

降低污染危害程度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核心阅读

臭氧为二次污染物,由其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强光照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

臭氧污染主要通过控制其前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生成进行防治

4月1日至10月31日实施常态化管控措施,并在常态化管控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应急管控措施

本报讯 记者卢科报道: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印发《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方案(试行)》,当预计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臭氧产生和累积、臭氧浓度存在持续超标风险时,启动臭氧污染分级管控措施,通过及时科学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天气,降低臭氧污染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方案》指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臭氧污染会商研判,达到启动(解除)条件时,将会商结果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经批准后发布启动(解除)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措施。其中,4月1日至10月31日实施常态化臭氧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单日为轻度污染时,执行轻度臭氧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单日达中度污染时,执行中度臭氧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单日达重度及以上污染时,执行重度臭氧管控措施。

在收到预警发布信息后,各县(市、区)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在1—2小时内落实针对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及面源的常态化管控及相应分级应急管控措施。

其中,常态化管控方面,对工业污染源,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类等涉VOCs行业企业的监管执法频次,每家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对发现涉VOCs环节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治理、无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或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依法实施处罚;对发现涉VOCs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移动污染源,未安装OBD的中重型载货车禁止进入市区建成区;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持续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每季度抽检加油站的比例不少于辖区内加油站总数的25%;城区全域和泽州县金村镇加油站每日10时至16时禁止装卸油,在此基础上,市区建成区西环路(不含)以东,金凤路(不含)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白水街(不含)以北范围内未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每日10时至16时禁止加油。对面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餐饮店依法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油烟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餐饮店,依法从严处理;严查露天烧烤,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每日10时至16时对市区精细化管控示范区实施雾炮车、洒水车循环作业,保持路面湿润。

在常态化管控基础上加严采取应急管控措施。轻度污染应急管控措施方面,市区及周边20公里(以市政府为中心)范围内的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NOx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35毫克每立方米及以下,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含三废炉、吹风气锅炉)NOx小时浓度控制在150毫克每立方米以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行业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实施错峰生产。市区建成区内渣土运输车、商砼车、浇筑车等在原有基础上减少25%。严禁在10时至16时进行墙体粉刷、焊接、市政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喷刷涂漆;强化雾炮车、洒水车循环作业,高温时段对市区建成区采取不间断作业,保持路面湿润。中度污染应急管控措施方面,市区建成区内渣土运输车、商砼车、浇筑车等在原有基础上减少50%;严禁在9时至18时进行墙体粉刷、焊接、市政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喷刷涂漆。重度污染应急管控措施方面,在中度管控基础上,市区建成区内渣土运输车、商砼车、浇筑车等全部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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