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亮、闫凯报道:10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阳城县多家企业,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督查。
在阳泰集团有限公司,督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文件明确的挂牌责任人与煤矿挂牌责任人不符,与实际深入矿井进行检查的责任人也不符;同时,未见到该企业相关领导深入煤矿的检查记录。在阳泰集团下属的屯城煤业有限公司,督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里要求“副矿级领导每周检查3次”,但检查记录仅有2次;企业在矿井口公布的“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牌”未及时变更责任人。
在华冠陶瓷有限公司,督查人员未见到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且相关资料、记录不健全。在意维亚陶瓷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董事长、总经理职责,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董事长总经理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但现场检查记录里未见记录。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市应急管理局责成相关企业立即整改,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值班、每日隐患排查、安全隐患公示以及安全例会等相关制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