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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时间:2020-12-08 18:00:43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务必在本月31日前确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还是核对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这4种情况需要修改

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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