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3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住建厅通报了对11个设区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的情况,共计检查335个项目(企业),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项目(企业)295个,发现问题661个。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省住建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了12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26家物业服务企业、16家房地产估价机构、4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6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检查发现,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预售资金未监管,太原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未使用GF-2014-0171版本,销售场所公示信息不规范,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委托代理销售机构未备案等问题。从物业服务企业来看,一些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或手续不全,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未经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不全,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存在消防设备不完善、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安全隐患。从房地产经济机构来看,一些中介公司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配备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不规范,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规定内容,档案资料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收费项目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2家物业服务企业、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通报和惩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信用评价按照评分标准扣减。对降为C级的,限制企业参加各类表彰、评先、评优活动,依法对企业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不列入各类免检、免审事项范围,对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依法暂停企业相关资质证书评审,依法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待现有项目开发完毕后不得开发新项目),暂停网签资格。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其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其在我省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或服务项目,均纳入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