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全宏)1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起“三调”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典型案例,大同市宏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给予20万元经济处罚。
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国务院2017年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测绘资质单位成为完成“三调”工作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队伍。这期间,绝大多数测绘资质单位能够严格按规程作业,坚持职业操守,有力支撑了我省三调工作全面完成。但也有个别测绘资质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不按规定作业生产,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大同市宏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是浑源县国土三调项目公开招标后中标的作业单位,2019年4月至5月,该公司外业人员未按照国土三调调查规程进入建筑物内部调查举证,内业人员在举证照片已反映明显存在建设用地的情况下,违反调查规程合并6个调查图斑(含设施农用地、水浇地、农村宅基地3种地类),将位于该县永安镇东辛庄村(140225211000026184号图斑)实地明显为休闲娱乐、办公性质的建筑、花坛、广场、绿化等建设用地的图斑,按设施农用地入库上报,图斑面积为119.34亩,其中错误调查为设施农用地面积约20.4亩。在全国“三调办”和省“三调办”4次指出问题的情况下,仍未按要求进行实地核实,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大同市宏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月20日给予大同市宏达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吊销测绘资质证书(乙测资字1410258)的行政处罚,大同市有关部门也已给予该公司20万元的经济处罚。
省自然资源厅赵福义表示,下一步,将在全省测绘行业开展“生产质量大整顿、大提升”专项活动,请社会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共同促进我省测绘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