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为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近年来,沁水县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渠道,采用“+督查”方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改革调研+督查。坚持将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作为加强机构编制改革和管理的重要抓手,围绕年度重点改革工作开展多项调研,以调查研究促进工作落实。采取现场查看、个别走访、座谈抽查等方式,分批分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就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经营类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推进等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并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等进行实地督查。全面了解改革进展情况,汇总调研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调研督查取得实效。
实名管理+督查。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采取有效措施,“双注重”强化机构编制动态监管。注重应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机构编制统计台账等,发挥“互联网+机构编制”优势,及时准确更新实名制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和工资联审工作,及时掌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吃空饷”等情况,强化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监督。
审批联动+督查。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把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审计的重要内容,构建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管体系。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一事一账,对账标注,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健全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联动机制,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不予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以审批联动倒逼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年终考核+督查。以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今年首次将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专项考核领导组,出台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全县14个乡镇、68个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记者崔振海 实习记者暴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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