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客户端综合报道 4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下发《关于太原市城市管理等三个领域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同意太原市在城市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三个领域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其中,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以下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乡规划除外);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对集中行使体育稽查领域、文物稽查领域、出版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对集中行使物价领域、粮食稽查领域的行政处罚权。(来源:山西晚报)
原标题:太原三个领域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