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6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4.5%,迎来17年连涨。
通知明确,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能够参与养老金调整的人员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这意味着2021年刚退休的人员并不在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之内。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由于此次养老金调整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所以各地在兑现养老金上涨的时候,也会补发从1月1日起上涨的养老金。(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