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环资案件专门化审理……5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高院获悉,山西法院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建立健全司法保障制度,推进“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加强环境资源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聚焦“两山七河一流域”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黄河山西段全长968公里,从忻州市偏关县老牛湾进入山西境内,流经忻州、吕梁、临汾、运城四市19县,在运城市垣曲县出晋。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源头传统认为在忻州市宁武县管涔山,流经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6市29县,全长713公里,在运城市万荣县荣河正庙前村汇入黄河,汾河被称为山西人民的“母亲河”。给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在汾河入黄口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是司法与行政携手合作保护“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山西法院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山西高院聚焦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和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探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凝聚形成“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合力,打造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保护平台。今年4月22日,正值第52个世界地球日,山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在北岳恒山之麓正式启动恒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目前,山西高院正在积极推进建设汾河源、五台山司法保护基地,推动建立共抓协同保护、共建美丽山西、共享生态文明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环资案件专门化审理3月22日,我省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万荣县汾河入黄口所在地成立。4月19日,一起破坏黄河流域生态资源刑事案件在这里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岳某勾结他人在万荣县黄河流域非法组织并实施挖采砂矿谋取利益,构成非法采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这是山西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以来敲响的“第一槌”。4月22日,在浑源县北岳恒山脚下,恒山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两个专业环资法庭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强化环境法治宣传等方面主动作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专业化保障水平。这释放出山西法院从实际出发,将审判力量向生态环境保护一线前移的强烈信号。山西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山西高院与全省11个中院将全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实现环资案件专门化审理。在建立专业法庭的同时,山西高院主导构建成熟、科学、系统的审判规则体系,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平台,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规范》,对环资审判受案范围、审判理念和审判规则、环资类案件执行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进行规范,为司法保护山西绿水青山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努力让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为保护山西生态环境的闪亮名片。跨省域、跨部门合作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作山西法院全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化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作。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开展“防治黄河水污染促进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完善黄河流域巡回审判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0年9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上,山西高院签署《黄河流域9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并就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发言。2021年4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西黄河河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治四乱保护黄河(运城段)”专项调研,调研组联合当地政府、基层法院深入万荣县北赵引黄移动取水泵站、永济市涑水河入黄口水生态修复工程,以及芮城县国栋牧业、众犇牧业、黄河芮城河段趸船等地调研,聚焦涉黄河“四乱”项目实地考察,当场释法说理,指导企业整改,统筹推进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西晚报记者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