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擘画了中国乡村发展的美好未来。中国共产党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在对世情国情农情深刻审视的基础上,为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总要求。作为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乡村振兴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城市生活“楼宇遍地,楼上楼下,电视电话”那一套简单地复制到农村。同时,每个农村都有其独特的历史风貌,我们的乡村振兴绝对不能搞千村一面。我们一方面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村容村貌等人居环境整治,另一方面也应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让乡村美丽宜居,留住看得见的乡愁。作为建设者,应该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乡村?
谋定而后动。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规划具体要求中强调要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是从战略的层面、宏观的层面对国家整个乡村振兴战略作了规划。笔者认为,基层要搞好乡村振兴工作,同样要规划先行,要对每个乡村的未来作出规划。
规划先行,有利于统一行动,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机结合,是人才、资源、战略的有效统一。乡村振兴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这五个方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农村的具体落实。要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就需要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精神文明、社会治理、农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入手,按照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内在要求,寻找有效一体化的路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乡村振兴需要立足全局,综合施策,突出融合发展,因此要精心编制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科学遵循。
规划先行,有利于长远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不能一哄而上,简单复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作即成,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必须接力行动,持续推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我国实行任期制,到届人事调整是正常的组织行为。有些地方换个领导换种思路,这在现实中会时有发生。重大决策缺乏长远性,容易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这个实际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可由规划来解决,规划可以让决策稳定。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大战略的实施,需要持续发力,不能朝令夕改,而实施乡村振兴的最直接的主体是县、乡、村,并不具备地方立法权,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发挥规划的作用,通过规划来实现决策的法定约束力,从而保证重大决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规划先行,有利于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实践中,乡村振兴是一项新的战略工程。各地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各地乡村资源禀赋不一样、特色不一。乡村振兴既不能盲目模仿也不盲目探索,既要充分借鉴成功经验又不能拘泥典型,应准确把握因地制宜的精髓和灵魂。现在,有的地方对推进乡村振兴茫无头绪、无从下手,有的地方简单模仿、千村一面,等等。出现这些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深刻理解中央精神并将其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乡村振兴,各地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径,制定科学的规划。乡村规划要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农村文化传承,不能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防止“千村一面”;要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忻新语——雨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