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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政策性仔猪保险试点工作

时间:2021-06-03 18:00:51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本报讯 为确保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尽可能减小养殖户生产风险和经济损失,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晋城市政策性仔猪保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拟对10公斤(不含)以下的仔猪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市在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全面入保后,率先将仔猪纳入农业政策保险对象,成为全省政策性仔猪保险首创地市。

此次仔猪保险试点工作执行期为两年,2021年拟定保险仔猪50万头、2022年拟定保险仔猪80万头。其范围为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的仔猪品种,体重10公斤(不含)以下的小猪,主要针对疾病和疫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况;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仔猪死亡的,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的50%。仔猪保险金额为80元/头,费率10%,保费为8元/头。在保险期间,对分批投保的,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二个月;按年计划饲养量(出栏量+存栏量)投保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数量按能繁母猪数量的20倍予以确定,或者按保险仔猪实际养殖数量予以确定,具体数量以保险单载明为准。保费由市级财政、县级财政、养殖户分别按4:4:2的比例负担,即:市级财政每头补贴保费3.2元、县级财政每头补贴保费3.2元、养殖户每头个人负担1.6元。2021年按保险仔猪50万头计算,市级资金共160万元。县级财政部门按各县仔猪保险头数及负担比例负担相应财政预算资金。

据了解,此次保险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市将综合仔猪保险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全面推进仔猪政策性保险工作。(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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