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志霞)6月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今年前4个月,全省批发零售业税收收入144.46亿元,同比增长25.82%,其中,升级类消费增长迅速。今年以来,我省以“礼享生活·晋情消费”为主题,通过政府引导、平台支持、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打造消费促进新平台,推进常态化促消费活动,同时开展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汽车成品油消费、餐饮消费、网络消费等消费促进活动,以此带动社会消费迅速扩增,促进消费市场快速回暖,提升市民消费信心。数据显示,受经济持续企稳向好的有力带动,全省税收实现较快增长,前4个月全省税收收入累计增速依次为3.97%、12.6%、13.23%、16.41%。值得关注的是,二三产业税收均衡增长,重点行业全部实现增收。批发零售业累计增长25.82%,批发业同比增长25.64%,零售业同比增长28.33%。其中,升级类消费增长迅速,汽车及零配件批发同比增长55.58%;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同比增长142.26%;纺织品、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同比增长89.02%;通信设备零售同比增长54.56%;互联网零售同比增长78.79%;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同比增长46.23%。省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岳青松表示,随着一系列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全省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