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忙时节,李艳春带队为老百姓宣讲农用三轮车“严禁拉人,违者拘留”等交通安全知识。孙涛摄
自参加工作以来,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口中队负责人李艳春,始终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倾尽心血,挥洒热情,连续十年被岚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评为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团县委评为“青年标兵”、被省公安厅授予“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履职尽责,守护道路安全
2010年,从山西省警校交通管理专业毕业的李艳春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面对大城市的繁华与家乡的呼唤,他毅然选择回到老家岚县。十年来,他从普通的交通警察到逐步走上领导岗位,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汗水。守护道路交通安全,是根植在交通警察心中最深厚的情结,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他和同事们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等各种专项查处行动,消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论是烈日炎炎,还是狂风骤雨,他和同事们始终坚守在道路上……多少个夜晚,当人们进入梦乡,警灯却还在道路上不停地闪烁……2020年,李艳春带领中队全体人员,以“严执法、除隐患、强基础、广宣传、促共治”为五个突破口,取得了辖区交通事故“零死亡”的可喜成绩,这也是十多年来河口辖区预防和控制死亡事故的一次重大突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使命如磐,践行为民情怀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是新时代人民交警的行动指南,也是立足本职工作的初心使命。李艳春把这句话写在心里,刻在身上。针对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用车违法载人等情况,他率领中队全体人员定期进农村、进家庭、进田间地头、到百姓炕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使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实践于行。辖区车辆流动性大,过境司乘人员多,严格执法的同时,他更不忘热情服务。2021年春运期间,他率领中队在第一时间解救因暴雪受困车辆,免除了司乘人员挨饿受冻之苦,也避免了因拥堵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他坚持一视同仁、文明执法,用真诚的尊重化解被处罚者的抵触;他坚持真情执法,用过硬的修养打消被处罚者的心结,先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近万起,无一例举报,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投诉……2020年,李艳春带队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768起,其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236起,辖区重点违法行为较前五年下降了28.6%,事故下降15%、伤人事故下降21%、死亡事故下降100%,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情怀。
勇于担当,为警徽添彩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李艳春带领同事全力以赴投入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从大年初三接到任务设立卡点开始,他和同事们就没有离开过工作岗位,24小时轮班制,吃住全在卡点上。27天中,累计检查过往车辆1200辆次、人员2500人次,为辖区群众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护墙,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用青春和汗水树立了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十年时光转瞬即逝,在同事眼中,李艳春是踏实信赖的战友,而在家人眼中,他却是最“无情”的人。从中队到家只有一小时车程,可他每天坚守岗位,周末才回家,有特殊情况时,半个月才回家一次。疫情期间,他顾不上照顾家中的幼子、刚刚出院的父亲,毅然坚守在一线,只能在空闲时间通过手机询问父亲的身体状况,听到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喊爸爸,同事们都劝他回家看看,可他却说:“还有更多的家庭,有更多的孩子需要我坚守岗位!”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李艳春暗暗下决心,将以更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更出色的工作业绩,履行好新时期人民交警的新使命,为党旗、警徽增光添彩,为建党100周年献上厚礼。
刘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