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日前,晋城市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出五项硬性要求。
一是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中,依法集中通报一批、行政处罚一批、停产停业一批、公开曝光一批、联合惩戒一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推动企业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煤矿、危化、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园区、消防、旅游景区、冶金铸造、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城市燃气、煤层气、餐饮场所和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对发生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一律纳入“黑名单”。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事前执法“零处罚”情况的出现。
三是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重大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切实加大各类案件特别是事前执法案件的移送力度,实现案件移送“零突破”,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杜绝以罚代刑等现象出现。
四是根据夏季高温、雷暴等极端气象情况的特点,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执行高温雷暴天气禁止露天作业、安全用电和安全防汛等情况。
五是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各县(市、区)、晋城市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将每日执法检查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对六县(市、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对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排名,排名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安全执法检查中虚与应付、不敢动真碰硬,排名连续一周倒数的2个县区、5个部门进行约谈。排名通报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和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内容,必要时报请晋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跟进督办。(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尚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