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联合23个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乡村振兴是关系农村农业农民的一场深刻革命。山西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不断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政策设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意见》,明确了我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农民富裕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招、实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脱贫攻坚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突破口,“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万人,同步搬迁11万人,共搬迁47.2万人,建设集中安置区1122个,实现了搬迁脱贫再致富的政策目标。做好搬迁后续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意见》从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业、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对做好搬迁后续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措施,这些举措即符合脱贫群众实现致富的需求又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配套措施,强化巩固和拓展的导向性目标,细化保护脱贫成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层层压实责任,把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心和信心传递下去,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基础。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有新招和实招。乡村振兴没有先例可参考,也没有经验可借鉴,只能向着既定目标“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中前进。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密集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与之前出台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构成了推动山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配套政策,从动态帮扶、巩固拓展、干部队伍、资金支持等方面为各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政策支撑、人才保障和财政支持,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招、实招。乡村振兴是必须取得完全胜利的“战斗”不能一丝一毫的“水分”,各地在推进的过程中要高度注意制度和政策的设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多出台受群众欢迎的好招、见效快成果好的新招,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招。
好的政策还需要强的执行力。凝心聚力,大胆先行,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招、新招、实招贯彻到推动工作当中,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产业兴旺、农业高效发展,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护航。 (王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