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李婷)8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由山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申请,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晋小青”“晋小志”卡通形象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的《作品登记证书》。这意味着,山西青年志愿者卡通形象“晋小青”和“晋小志”有“身份证”啦!“晋小青”“晋小志”作为山西青年志愿者的卡通形象,将继续展示山西青年志愿者的风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递青春正能量。山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在此声明:“晋小青”“晋小志”的著作权和解释权归山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改编使用,不得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不得进行歪曲、篡改等使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使用该卡通形象请联系0351—1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