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日,高平公安在“2021平安晋城2号”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民生案件的查处力度,快速查处5起盗窃案,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8月2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涛(男,32岁,河南省郸城县人,暂住高平市南城办上韩庄村)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陈区镇旅游路郭佛陀村路段时临时起意,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摩托车偷走,并连夜将该摩托车以520元的价格出卖。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17733元。
8月9日22时许,违法人员李某生(男,62岁,高平市人,工地监理)、王某印(男,59岁,高平市人,与李某生系亲戚关系)二人趁高平一小区工地无人之际里应外合,将工地十字扣盗走。
8月15日11时许,违法人员刘某会(男,52岁,晋城市人)驾驶车辆与孟某平(男,47岁,山西省榆社县人,另案处理)到高平市新红旗生活广场,刘某会在新红旗地下超市内将装有2斤鸡翅和2斤五花肉的塑料袋标签撕扯后,装入自己的包内,从无购物通道逃离。孟某平在新红旗负一楼读书郎专柜盗窃一块电话手表。
9月10日21时许,违法人员李某军(男,37岁,泽州县人)在河西镇小仙村一猪场打工期间,因对猪场负责人心生不满,遂将猪场内的电线、插板以及香烟盗走。
9月12日18时许,违法人员卫某岗(男,31岁,山西省长治市人,现暂住高平市,2012 年因抢劫罪被高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来到高平市一小区工地,趁工地无人之际盗窃两根钢管。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涛已被高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违法人员李某生、王某印、刘某会、李某军、卫某刚因盗窃被高平市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王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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