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联席办开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工作要求,11月4日,市反诈骗中心发布关于敦促太原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返并的通告。
通告要求,滞留缅北人员必须主动在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
对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公开实名曝光滞留缅北人员,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照片等。
二、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或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派出所民警的,将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冻结或注销户口。
三、纳入涉诈惩戒。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5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
四、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从严审查。
五、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并的,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家属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
公安机关正告非法滞留缅北的太原籍人员,尽快回国才是唯一正确出路。同时,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亲属有劝返、配合调查、提供线索的义务,不得作假证明予以掩盖、包庇,否则将依法严惩。
(杨 沫、杨宇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