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晋财监[2019]33号),现将我局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涉及单位、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1.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晋城市人民医院
3.晋城市传染病医院
4.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晋城市卫生监督所
6.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7.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8.晋城市健康教育所
9.晋城市城乡环境卫生协调管理中心
10.晋城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11.晋城市计划生育协会
12.晋城市中心血站
1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对被检查单位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关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等。
(二)重大财经政策执行情况。对被检查单位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大财税政策进行综合监督。
(三)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对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
公示期2019年8月12日-8月18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晋城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任志刚 刘海燕
联系电话:2065592、2061806
晋城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