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日,泽州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驾驶的案件,当事驾驶人胆大妄为,今年3月份因无证、酒驾加变造驾驶证刚刚被处罚,却仍然不思悔改,不到半年时间,8月9日就又因为无证驾驶被查获,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他,终于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无证驾驶被查获
2019年8月9日15时许,泽州交警大队南村中队民警在南村镇南村口至翟河底路段纠违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E911**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行驶至翟河底村学校门口时被南村中队民警拦停检查,民警要求当事人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但当事人只能出示行驶证,明目张胆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将其带至南村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案底丰富仍侥幸 接二连三被处罚
经民警仔细询问得知,当事人李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更令民警吃惊的是:经公安网查询,李某近几年内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
2014年至2016年10月李某因寻衅滋事罪在潞城监狱服刑。
2019年3月21日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泽州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泽州交警大队处以罚款3000元;其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涉嫌犯罪,被泽州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现被取保候审。这次李某无证驾驶再次被查获尚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蒙混过关未得逞 法律严惩没商量
李某胆大妄为,集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在先,不思悔改,于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后,不得不说是严重侥幸心理在作祟,以为能蒙混过关的他还是没能得逞,最终被泽州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受到法律的严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其再次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8月13日,李某被送至晋城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
交警提醒要记牢
驾驶员是道路交通的“主角”,其行为主宰着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意识决定行为,只有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才能自觉地杜绝的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最后,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李某等一类同志,趁早消除侥幸心理、放弃歪门邪道,赶紧考取个驾驶证,名正言顺地开车上路,岂不安心!(谭甜甜 韩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