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资产管理,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
时间:2020-03-20 14:22:34 | 来源:晋城市政府办
什么是扶贫资产?扶贫资产管理的范围有哪些?如何划分扶贫资产?如何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如何进行资产登记?……3月11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扶贫资产管理范围有哪些?答: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等,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如何划分资产管理类型?答:扶贫资产可划分为以下四类: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产业发展类,包括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住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如何明确资产管理职责?答: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实行资产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明确县、乡(镇)、村各级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指导。如何规范资产收益分配?答:收益类扶贫资产,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扶贫资产收益除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的分配要确定到村到户比例,到户的要坚持现行标准稳定脱贫,不平均分配,不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何进行资产登记?答: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如何资产确权到位?答:各县(市、区)要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确认,在对所有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级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确权到村的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跨村投入形成的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要按股份确权到相关村集体。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产权归属。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审核。有关帮扶资金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等公益性资产,产权移交村集体;对具有经营性质、有经营收益的资产,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村集体、帮扶单位协商确定股权,可适当放宽股权分红比例。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如何做好后续管护?答: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要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对于产业发展类资产,可由产权方落实管护责任。各县(市、区)尤其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护的监管。如何盘活用好资产?答: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该报废、拍卖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如何依规处置资产?答:扶贫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因经营发展、规划等,需要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20〕10号)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