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经济日报03月30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明确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安排。推行路长制,以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建设为主向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转变,为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我省将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路长体系。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路长,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同时要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记者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