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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即日起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

时间:2020-08-04 20:00:20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刘江实习生王熙钰)为规范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8月3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8月4日起,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集中上牌工作。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祁军社介绍:截至2019年底,临汾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00万辆,平均每4人一辆。为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临汾市于7月1日发布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和通行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好方便群众出行与保障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自8月4日起,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集中上牌工作,上牌期限为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自2021年2月1日起,对非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办理登记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为确保市民方便快捷办理,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设立1处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及70个便民登记网点(其中,临汾市区设置了35个便民登记网点、每个县市设置2个便民登记网点),市民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近办理。市民可通过关注“山西临汾交警”微信公众号,登录临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提交电动自行车和所有人相关信息,预约网点线下查验,公安交警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发放牌照,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取号牌或自费邮寄号牌;市民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到各个登记网点直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交警部门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4月15日前生产、销售)相关部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登记管理方式。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采取“注册登记、挂牌上路、文明驾驶”的管理方式,发放“绿牌”正式号牌;对非标的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管理、平稳过渡、限期淘汰”的原则进行管理,发放“红牌”临时号牌,过渡期为2年,最长可使用到2022年12月31日。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车辆应在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公安交警将对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登记上牌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发现违规销售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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