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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十二月一日起颁布施行

时间:2020-08-14 14:00:41 | 来源:太行日报

填补我市电动车管理立法层面的空白

本报讯 记者史娇星报道: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条例》从生产、销售、维修与回收、登记管理、道路通行、保障与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严格、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为电动车行业高效管理、安全运行加挂了一条法律“链条”,成为我市地方立法实践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填补我市电动车管理立法层面的空白。

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与日俱增 出台条例规范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市电动车快速增长,目前我市共有电动二轮车61万余辆、电动三轮车5万余辆、低速电动汽车千余辆,由于电动车未进行登记上牌管理,导致电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据统计,2018年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458起,占全年事故发生起数的21.79%,造成657人受伤,6人死亡;2019年度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671起,占事故发生起数的22.58%,造成668人受伤,9人死亡,同比分别增长8.66%、1.67%、50%。

在驾驶过程中,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以弱势群体自居,对依法裁定的事故责任不认可、不执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无理取闹,索取额外赔偿。在许多治安和刑事案件中,电动车无论作为被盗财物还是作案工具,都因外形相似且没有牌照而无法区分,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加之《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立法时尚未出现此类车辆,在后来的修订中也未涉及这一问题,所以如何管理、使用此类车辆在法律层面不完善,存在法律缺失问题。因此,在坚持尊重民众通行需求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并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电动车管理予以规范,有效预防电动车事故发生,切实消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

多方征求意见几经研究修改 共征集各类修改意见和建议1056条

自年初《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后,3月份始,市人大常委会便组建了条例起草小组,积极筹备法规起草事宜。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和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起草小组围绕法规草案的名称确定、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实施重点等内容,完成了法规文本草拟工作。后经起草小组多次研究修改,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法规案(草稿)。

4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共发放征求意见文本5000余份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总,共征集到社会各界关于条例草案的各类修改意见和建议1056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南宁、南昌、太原等地已生效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交警支队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领导在太原市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就条例草案(立法论证稿)中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过渡期、一盔一带、电动车号牌申领工本费收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上报市委审核的条例草案。市委审核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审核意见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二次审议稿。经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围绕焦点问题作出明确规范 取得号牌、行驶证方可上路

条例共设七章五十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生产、销售、维修与回收,登记管理,道路通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普通两轮摩托车和电动 普通三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

电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电动自行车(公共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除外)上道路行驶,应当携带行驶证;驾驶其他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携带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使用电动车从事物流、配送、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本企业所属的电动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企业业务经营的电动车进行管理,并遵守本条例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出现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

另外,记者了解到,考虑到残疾人驾驶电动轮椅车数量甚微,为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与关切,所驾驶的电动轮椅车不属于该条例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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