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严禁捕捉野生蝎子的紧急通知》,保护野生蝎子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通知》明确禁止非法猎捕野生蝎子,确认以食用为目的捕捉野生蝎子或一年内累计非法猎捕蝎子超过1000只,由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提起公益诉讼追究刑事责任;1000只以下,予以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蝎子是益虫,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蝎子一般在4月中下旬,即惊蛰以后出蛰,11月上旬开始入蛰冬眠,全年活动时间有6个月左右。在这半年时间,一只蝎子就能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1万多只,对保护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蝎子三年一代,一年只繁殖一次,6月至9月是繁殖期。在此期间如果大规模地捕捉野生蝎子,会使其数量锐减,破坏生态平衡。此外,捕蝎人员为找寻蝎子肆意损毁山坡育林坑,破坏林木生长环境,降低幼林成活率。同时,在夜间捕捉野生蝎子,也存在较大的人身安全隐患。(李杰华)
原标题:猎捕野生蝎子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