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委、市政府立足实际,统筹推进脱贫攻坚,聚焦深度贫困,精准施策,举全市之力推进各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取得了首战首胜、再战再胜、决战决胜的优异成绩。我市总体上告别了绝对贫困,进入了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新阶段。
脱贫攻坚以来,全市累计脱贫160个村、20021户、55704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初的8.5%下降至2019年底的0.08%。今年剩余的218户546人贫困人口于5月底全部达到脱贫标准。达到脱贫标准只是实现了脱贫,脱贫就要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要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巩固脱贫成效。
要壮大村级产业,提高群众幸福感。村级产业发展,特别是优势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关系到群众的收入,只有村级产业发展了、壮大了,群众的收入提高了,才有能力改变生活环境,满足生活需要的同时满足心理需要,才能让群众高兴,幸福感自然就会提高。发展村级产业要创新发展思路和模式,把产业扶贫政策用好用活,结合实际、充分论证、问计于民、因地制宜,找到一条或多条适合村级发展的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之路,打破项目不落地的发展瓶颈和“最后一公里”。要公平对待脱贫群众和一般群众。通过公平竞争、奖惩办法,牢固树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理念,鼓励脱贫群众通过自己的勤劳不断努力发展产业,从内心激发脱贫群众“勤劳改变生活”热切期盼,“撸起袖子加油干”不断提高收入。这种通过自己勤劳双手改变贫困生活,和其他群众一样过上丰衣足食生活的幸福感会“爆棚”,也会激励更多的群众向着更美好的生活努力奋斗。
要实施振兴乡村,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乡村为载体,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为抓手,以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为目标,不断完善乡村供电、供水、道路、教育、文化设施、居住环境、生活环境等民生项目,打造宜居宜业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提高乡村吸引力和凝聚力,把脱贫群众和一般群众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大计之中,充分满足和发挥群众建设自己家乡的原动力,促进村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生活水平更加提高。所有群众一样享受公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幸福感不断提高,进一步释放群众共同富裕奔小康的热烈期盼。
“幸福感”不空也不假,它是贫困群众脱贫后对美好生活实实在在的心理感受,只有不断满足和提高群众“幸福感”,才能巩固脱贫成效,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焦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