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关系广大群众民生福祉,关系大气环境改善,既是重大环境工程也是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全省秋冬季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合力攻坚 工作扎实开展
11月6日,翼城县里砦镇张桥村村民石汝岗指着自家新安装的电暖气说:“今年家里安上了电暖气,不拉煤不烧炭,国家有补贴,还干净环保。”作为2020年环境整治示范村,张桥村积极响应国家“煤改电”政策,引导村民采用电暖气取暖。目前全村213户已安装空气能124户、暖风机68户,走在了全县清洁供暖改造的前列;“煤改电”用户共194户,从今年6月份开始施工,目前已完成施工安装。张桥村党支部书记史建忠说,村民积极性都非常高,村里严格按照“煤改电”要求组织安装施工,确保每户村民都能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过个温暖祥和的冬天。今年,为了给蓝天减负,“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工程在临汾市的县乡紧锣密鼓地开展,临汾市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从1000余万平方米增加至1800余万平方米。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对相关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行调度安排,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形成了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该市能源局印发了《临汾市2020年“煤改电”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月量化工作任务,确保“煤改电”改造任务按时完成;市发改委印发了《临汾市煤成气增储上产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及《临汾市煤成气增储上产2020年实施方案》,通过服务企业及考核机制,提升我市区域内煤成气产量,促进煤成气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2020年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周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报送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工程进展情况。据悉,临汾市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走在全省前列。为完成清洁取暖任务,助力蓝天保卫战,我省完善网格化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无煤化村庄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点对点协调督促、面对面解决问题,大力营造清洁取暖人人参与、户户支持的浓厚氛围。
散煤替代 减少排放总量
对我省而言,要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散煤污染能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关键。近年来,我省清洁取暖取得了长足进展,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我省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进行清洁供暖改造,严禁散煤燃烧。截至今年10月11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01,同比下降10.9%;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优良天数比例70.1%,同比提高9.9个百分点。特别是SO2平均浓度达1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同比下降25%,在2018年下降41.1%、2019年下降20%的基础上,连续三年保持20%以上的降幅。我省今年继续推进清洁化散煤替代,在2017年—2019年已累计完成357余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截至今年9月底,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1.47万户,预计今年可完成137万户,届时全省将累计完成近50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按照户均4吨左右耗煤量测算,将累计减少散煤近2000万吨,减排SO2排放总量近30万吨,有效缓解冬季散煤污染。强化“禁煤区”建设,推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成区在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目前已有94个县(市、区)建成区完成“禁煤区”划定,“禁煤区”管控面积达到5816平方公里。做好洁净煤保底,抓好煤质管控,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避免散煤复烧。10月中旬,为进一步削减采暖燃煤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又召开专门会议,对散煤污染管控和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始终抓住工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取暖改造两个重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措施不松劲,持续发力见成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多措并举 推动清洁取暖
为推动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我省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取暖供热领域,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居民可承受基础上,培育因地制宜可持续开展供热、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政府、企业、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降低各级政府财政负担和居民取暖成本支出,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我省组织相关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制定生物质和洁净煤燃料、炉具相关团体标准,确保洁净煤和生物质取暖达标排放,进一步拓宽清洁取暖路径。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满足群众供暖需求。指导各市优化布局洁净煤供应点,督促企业落实悬挂标识牌、建立和完善保障供应机制,健全销售台账等。此外,我省将严厉打击民用煤销售点擅自用原煤或工业煤冒充民用散煤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低质低价故意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政府“清洁煤”技术要求的煤炭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跨区域销售不合格民用煤的“流动经销点”,实现区域联合执法,堵塞执法漏洞;依法查处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清理“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今年供暖季,我省将始终抓住清洁取暖改造的重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本报记者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