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晚报讯(记者陶登肖 见习记者郝丽莎)11月12日上午10时,我市将发放第七轮政府消费券。本轮电子消费券分为住宿餐饮消费券、零售通用消费券、家电专用消费券、景区专用消费券、电影专用消费券及加油类消费券。
在“云闪付”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进入“晋情来消费——‘好吃运城 嗨购河东’”活动页面,经过实名认证后,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获券后可在“云闪付”“我的票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消费券每人每轮限领1张,有效期为7天,逾期自动作废,过期不予补发。
电子消费券领取成功后,会自动进入各商户优惠卡包,消费者可以在全市范围、参与本次活动的线下实体商家扫码支付时使用。
消费券属于政府发放的福利性有价证券,消费券不记名、不找零、不可提现、遗失不补、过期作废。适用范围内的商家不得拒收、不得打折、不能拆分使用,严禁非消费直兑现金、倒卖倒买等行为。
原标题:今日10时 我市发放第七轮政府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