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日通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省内两家生产企业受到处罚。
运城市盐湖区姚孟辽华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6日的美康锅巴(麻辣味)(规格型号:100克/袋)检验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美康锅巴(麻辣味)共生产2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车间陈旧,窗户密封不好,工作台和用具消毒不彻底。监管部门要求整改,企业更换紫外灯,购买臭氧杀菌机,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同时,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芮城县老碾子石磨面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4日的小麦粉(规格型号:5kg/袋),经检验赭曲霉毒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麦粉共生产28袋,销售8袋,剩余20袋自用,无库存。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监管部门要求整改,企业严格生产过程管控,完善内部产品批检。同时,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何宝国
原标题:最新通报!山西这两家食品生产企业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