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太原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12月30日起施行,将正式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将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在节水型城市建设方面,我市倡导绿色发展和低影响开发,将系统性节水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推进城镇节水改造。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园林绿化、保洁作业、车辆冲洗和工地降尘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同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大城市雨污分流和排水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渗透式路面、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
我市将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水价等机制,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城镇居民用水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加快智能水表推广使用,加强对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冰)场等高耗水服务业执行特种行业水价。
原标题:我市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