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当时是红灯,我正在路口停车等待,突然车后传来‘砰’的一声……”1月4日凌晨两点五十二分左右,王某某驾驶小轿车沿新市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太行路交叉口,正在停车等绿灯。没想到,突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小轿车追尾了!
据王某某陈述,事故发生后,他和同车的路某某一起下车查看情况。后方的小轿车上也下来三个年轻人,查看现场。在双方交流过程中,王某某发现,后车驾驶人白某某身上满是酒味儿,于是立即打电话报了警。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勘查现场、保存证据。白某某告诉交警:“我车速有点快,没有刹住车,就追尾了,我知道是我全责……”但是,为了保证执法公正,民警还是按程序安排专业人员对白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抽血化验。随后的鉴定结果显示:驾驶人白某某的血液中被检出乙醇成分,含量高达200mg/100ml。
最终,交警部门依法下达事故责任认定:后车驾驶人白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车距,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前车驾驶人王某某无责任。交警提示:酒精会导致人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酒后驾车更是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主动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张沙沙)
[编辑: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