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3月4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山西省医保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用药负担,从3月1日起,山西省全面实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计划,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起付标准由60元/年降低为30元/年。
该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后,认定程序简化,纳入渠道拓宽,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但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两病”参保居民、指定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认定的“两病”参保居民、申请门诊慢性病但不符合门诊慢性病准入条件的“两病”参保居民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全省将实现“两病”门诊用药费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满足群众就近就医拿药需求;对病情稳定的“两病”患者开具4至12周长期药品处方,减少“两病”患者往返医疗机构负担;家庭医生为签约“两病”患者提供精准健康服务。
该专项行动将有效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充分发挥医保智能审核监控信息系统作用,加强“两病”门诊用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医保服务医师“两病”认定和诊疗服务工作的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