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3月25日讯(记者 葛海霞)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发布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强化生产源头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管控流通环节,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广替代产品应用,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回收处置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支撑保障体系。《行动方案》由国家要求的省会城市建成区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同、长治、临汾3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对标先进省份做法,聚焦重点领域,我省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用品等3种难回收、消耗量大的塑料制品的禁限塑时间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至两年。坚持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五环联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我省正在开展《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的立法工作,将禁限塑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实行限塑禁塑后,省工信厅将在积极推广使用纸袋、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替代产品的同时,鼓励省内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开发生产可降解塑料。可降解塑料可用于农用地膜、保鲜膜、餐盒、快递袋等,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目前,我省可降解塑料产能达到4万吨,产品通过了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远销意大利、英国、法国、印度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能有效满足省内限塑禁塑的需要。可降解塑料作为我省生物基新材料引领性新兴产业,我省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可降解塑料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研发,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
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综合执法工作。强化废塑料回收过程污染控制,严格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垃圾焚烧发电等废塑料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宣传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各地先进经验和科普小知识等内容,提高企业、公众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倡导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倡绿色购物方式,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对于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明确全省农膜回收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农膜回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标准地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加强宣传发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截至目前,向我省商务部门报告的企业累计为2090家,位列全国第二位。省商务厅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监督力度,扩大申报覆盖面,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执法力度,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和《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等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纳入淘汰类目录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49人次,检查2233余家生产经销企业,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115起,立案查处14件,查封扣押购物塑料袋320公斤,没收农用地膜102卷,抽查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351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产品33批次,涉案金额累计96224.5元,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在进行检查抽查的同时,共计向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发放禁限规定告知文件14350余份。我省实施信用监管,将涉及塑料制品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列为失信记录记于企业名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并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