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久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开展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为依托的居家医疗服务。在家庭病床服务方面,上海、北京、江苏、四川、广东等地正在进行积极探索。一般来说,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主的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设置家庭病床,有着很大的现实需求。但在推广过程中,也面临着能上门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数量短缺、相关激励机制不完善、服务项目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现实情况。让病人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情康复,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开设家庭病床可以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缓解“住院难”的矛盾,“便捷、高效、低价、友好”,也是其优势所在。目前,家庭病床服务作为新的医疗护理形式正在逐步推广和认可,需要从政策、机制、投入等方面助力其发展。比如,对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诊疗、沟通技巧、应急处置等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在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上对参与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务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以此鼓励更多医务人员加入家庭病床服务团队;在医保报销方面,将上门医疗服务和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等,综合施策,针对性逐步解决家庭病床服务当中的难题,才能让家庭病床服务尽快惠及更多患者和家庭。
本栏撰稿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