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建立开发区投资项目建设领办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已下发,我省坚持主动服务、精简程序、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建立开发区投资项目建设领办代办制度,变企业“跑腿”为政府“跑腿”。其中,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领办代办服务;领办代办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领办是指由开发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带头领办项目审批事项,代办是指由代办员代办相关委托事项。领办代办工作适用于全省开发区内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区内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各类项目。领办代办事项可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进行全部领办代办或部分领办代办。前期工作中,各开发区管委会应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针对具体项目列出审批事项清单,精准告知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及审批时限,对咨询内容一次性作出明确答复,并建立接待咨询记录,登记项目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咨询内容、处理结果等。委托受理时,领办代办服务部门应主动向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提出领办代办服务邀请,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是否委托领办代办。如需领办代办,应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材料,与项目单位签订《领办代办服务委托书》,明确领办代办范围和事项,并指定领办人、代办员。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