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山西等地接连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了我们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短板,也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仍然存在着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也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绝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更不能出了问题才去重视。
每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层层问责时,或许有人会为那些被处理的所谓“倒霉人”鸣不平。在他们看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是防不胜防、不可避免的,谁遇到谁倒霉,但这只是一个推脱责任的借口罢了。实际上安全事故发生的背后往往都有“人祸”的影子,具体表现为,在平时工作中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和麻痹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试想,如果我们时刻能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早扎牢安全生产的制度笼子,并把安全制度和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的各项措施都落实到位,又怎么会有今天的痛定思痛和亡羊补牢?
然而,很多时候我们的一些好政策往往都卡在了“如何落实到位”这个环节。事实上,每一次的安全事故,教训不可谓不深刻,相关会议也没少开,每次都信誓旦旦地说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偏偏又一次次“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同一个泥坑里反复跌倒。说到底,还是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忧患意识,嘴上说重视,心理却不当回事,认为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偏偏就被自己给遇见,这几率似乎也不大呀!为了这么一点小概率风险,就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抓安全,这值得吗?有了这样的心态,抱着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倒霉鬼”的侥幸心理,只会是屡教不改,又怎么可能会去举一反三?
如何才能克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侥幸心理”,彻底消除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屡教不改”的臭毛病?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说教千遍,不如问责一遍。通过严肃问责,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惩戒作用,倒逼地方、部门和企业强化忧患意识,主动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安全到位,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举一能反三。(一石二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