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出台,对我省教育督导工作作出系统设计和制度安排。8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改革的有关情况。我省明确,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本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具有山西特色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通过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明察督导与暗访督导等“四个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我省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另外,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及重点,建立了市县党委政府落实督查台账,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