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完善制度充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对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进入新时代,随着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的飞速发展,万物互联已成为现实,网络已经完全与社会相融,各种在网络上日夜穿梭的信息成为不法分子利用对象,加之近几年网络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保护好网络信息安全尤为重要。但也要看到,当前我们在网络安全上还存在制度规定不够完善、监管力量较为薄弱、技术投入不够等问题。因此要做好网络安全建设,还要下大力气,在建章立制、技术更新、监管处罚上统筹发力,全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开创网络安全工作新局面。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要在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网络安全工作相比传统常规工作而言,发展时间不长,因此在相关制度的制定出台上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更新,网络安全所面临的的挑战也在持续变化,可能现在制定的管理办法或者相关制度一段时间后就不适应新的技术要求,需要紧随技术发展而变化。因此要统筹规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既要制定长效化的制度规范,也要建立常态化的更新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紧随技术变化,做到长抓常管,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要在技术更新上持续用力。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几乎全部依托网络技术进行,没有先进和高超的网络技术,是无法顺利维护网络安全的,因此掌握和运用新技术是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关键。要加大资金投入,研究和开发新技术,特别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保护,更要针对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整体布局,研究形成综合性的网络防御网,从而保护关键信息的安全。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人才的培养的引进,特别是注重培养拥有高超技术的网络安全专家,在顶尖人才带领下,我们的网络安全工作才会更加游刃有余。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要在监管处罚上持续用力。建立完善高效的网络安全长期监管制度是做好网安工作的基础。要统筹监管力量,建立职责明晰、结构严谨的监测预警制度,对重点行业要实施针对性监管,同时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面对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紧急事件要有强有力的应对能力。同时要严格处罚措施,处罚是必要的震慑,要制定明晰的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网络安全不法行为,依法惩治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切实净化网络空间。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群众权益,我们要强化危机意识和网络风险防范理念,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全面开创网络安全工作新局面。(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