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总工会就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做好其维权服务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要求到明年年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4个群体入会率达80%以上。这是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积极举措,是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此举将给新业态就业人群送上工会组织的呵护和服务,给他们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不断扩大。他们通过接受互联网平台“派单”来实现劳动,表面上不受雇于任何单位、任何人,干活“接单”自主选择,工作时间自主决定,是形式上的自由劳动者。较之传统意义上的职工,这个群体具有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及流动性强、组织程度偏低等特点,因其劳动关系不明晰、劳动权益维护难,也被称为“困在算法里的劳动者”。
前段时间,“副处长送外卖的一天”让这个群体的社会关注度登上网络热搜,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切。在“大数据”和“算法”面前,这些劳动者一天接几个单、每分钟跑多少路被“精准”测算,由此量身打造出一系列计酬办法和考核办法。在这个“算法”里,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被“算计”的对象,只有高度紧凑、标准、及时完成接单,才能收到的相应的劳动报酬,否则就会面临冰冷的处罚。
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曾经说过:“人,是目的本身,即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把他只是当作工具来加以利用。”当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作为人的工具,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改造世界、管理社会的能力、效率和水平,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其不加规范的运用也在一些领域显现出“工具异化”现象。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制造一个基于“大数据”的“智慧管理系统”,来实现对不特定“接单”劳动者的精准管理,将单位时间内的劳动定量精准量化,用计算出的“最佳路线”“最少用时”来管理和驱动劳动者,在某种意义上将人异化成为完成劳动任务的工具,“接单者”成为被“算法”牢牢掌控的劳动者。
新业态劳动者从“自由”“自主”选择劳动,到成为“困在算法中的劳动者”,其劳动权益受到忽视、漠视甚至侵害。由于与平台企业没有签订形式上的劳动合同,在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时,大多数损失往往由其个人承担,“五险”等社会保障与他们而言更是“还在路上”。他们成为了互联网时代的弱势劳动群体。
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方面,工会组织绝不能缺位。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全总、省总部署要求,高度关注、切实关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现实问题,旗帜鲜明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要突出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入会工作,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地实现有效覆盖,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要突出做好他们的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源头参与、源头维护,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加强政策落实全过程参与,推动有关政策落实落细;加强解决侵权典型案件的全程参与,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要突出做好“送温暖”等工会服务工作,大力建设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等服务阵地,持续开展农民工关爱行动,让新业态劳动者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已有多个地方开始积极行动,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期待全省各级工会拿出具体举措,亮出责任担当,从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的高度,从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深度,从回应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现实诉求的维度出发,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算法”中解困出来,用他们的辛勤劳动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也创造自己有尊严、有品质的幸福生活。(岳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