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铁军) 记者14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10月23日起,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我市推行。
据了解,自10月20日起,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全国110个城市第二批推广应用。我市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城市,将于10月23日启用电子驾驶证。
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驾驶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推广应用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电子驾驶证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
申领电子驾驶证后,持证人在接受执法查验时,能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而是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持证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须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需要提示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车辆管理所审核后将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
民警提醒市民,在申请电子驾驶证时可避开申领高峰期,选择23日之后的其他日期申领,防止因申领人数过多而造成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