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1月16日电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违法停车、乱停乱放不仅会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加剧道路拥堵,还影响城市形象。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连日来,山西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持续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您好,骑摩托车、电动车必须要戴安全头盔。”“大爷,您看,现在是红灯,即使车流小,您也不能硬闯,这样做既违反了交通法规,自己也不安全啊。”在交城县永宁路,交通民警对路面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劝导,并要求现场签写文明出行承诺书,让他们正确认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以前路上戴头盔的不多,大部分是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现在,骑电动车戴头盔的明显增多了,这是一个好现象。”市民张先生每天上下班都骑电动车,他认为骑电动车戴头盔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现在基本养成每天骑车出门一定要戴安全头盔的习惯了。”电动车驾驶员林女士笑着说,只要她一出门,家里人都会提醒她“别忘了戴头盔”。她感觉不仅是自己家里人,而且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都养成了骑车戴头盔的习惯。“以前也觉得戴头盔不方便,但经过交警部门这段时间多方宣传和整治行动,感觉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很多。”林女士说。
在交城县龙山大街、沙河街、天宁街、新开路、却波街等其他路段,交通民警采取机动巡逻的方式,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查处。针对辖区主干道、住宅区周边等违停现象,民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能够明确车主的车辆,通知车主到场,责令其立即驶离并进行口头警告,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对乱停乱放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机动车依法进行拖离,切实保障辖区道路畅通。同时,民警还对辖区重点难点路段进行巡查摸底,将辖区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辆”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
“前期我们以劝导为主,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非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会继续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出重拳严执法。”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整华介绍。
今年以来,交城县交警部门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11.2万余起。其中,劝导电动自行车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7513起,发放安全头盔1000余顶。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45场次,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6万余份。
交通是城市的血脉,滋养着城市文化,承载着百姓幸福。文明交通,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山西交城县交警呼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行动起来,树立文明出行理念,让文明交通成为一种习惯,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文明交通氛围。(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