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2月28日电 (吴琼) 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进一步推动山西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按照应急部要求,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印发《山西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现场协调机制建设的目标、机制构成、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启动运行流程、建设内容和工作步骤。围绕灾区灾情、救援需求、队伍遴选、就近调用、免费通行、任务分配、现场管理、后装保障、救援补偿、有序撤离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进现场协调机制建设。
《方案》要求,省和11个设区市全面展开试点工作,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组织人员、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培训演练,进一步熟悉系统功能,磨合运行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现场救援协调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试点运行,省、市、县三级现场协调机制要达到“四有”标准:有协调组织、有工作场所、有支撑系统、有保障条件,切实解决因组织协调不力可能导致的交通道路堵塞、救援信息不对称、应急资源浪费、灾区秩序混乱等问题,全力提升抢险救援整体效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