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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9-10-18 17:22:16 | 来源:晋城在线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厅字〔2019〕68号),现就全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适用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二、适用情形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欠缴、断缴情况。三、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四、申请程序1.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登陆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sbjx123456)下载打印《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2.退役士兵按要求填写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后连同申请所需相关材料一并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3.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备全材料、汇总填写并打印《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花名册》(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sbjx123456),将申请材料、《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花名册》(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统一交到退役士兵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五、所需材料清单1.《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单位需审核原件;3.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4.退出现役登记表或退伍军人登记表等退出现役证明材料主件的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等缴费记录凭证;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7.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以上材料按序装订。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视情取消其补缴资格。六、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市直受理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821号 人防办公楼一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56-2059938城区受理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666号一楼107咨询电话:0356-2081206泽州受理地址: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府南巷155号二楼咨询电话:0356-2033097高平受理地址:高平市建设南路171号东楼二楼咨询电话:0356-5835686阳城受理地址:阳城县凤城镇惠泽路综合行政办公区A区101室咨询电话:0356-6929706陵川受理地址:陵川县崇文镇开云街112号一楼左一室咨询电话:0356-6209707沁水受理地址:沁水县新建西街1519号咨询电话:0356-7028128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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