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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院推行诉调对接“6+N”工作模式 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时间:2019-11-12 17:22:30 | 来源:晋城在线
近年来,晋城两级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探索出了一条“6+N”诉调对接新路径,诉前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8818件,调解成功4471件,成功率50.7%。一、统一部署,形成上下一体推进的诉调对接大格局。两级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庭,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设立调解室。中院立案庭配备专人指导基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各基层人民法院都明确了专门的诉调对接人员。2017年5月,出台《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流程,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诉调对接“6+N”工作模式,自此,全市两级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有了遵循、目标和方向,形成了中院牵头、两级法院一体推进的诉调大格局。二、规范运作,创建“6+N”诉调对接新机制。诉调对接“6+N”工作法:“6”是指诉前调解的六个步骤或环节,即来有登记、走带介绍、过程指导、结果回复、经费保障、一案一卷;“N”是指与特邀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等进行对接的多种诉外对接方式。在诉调对接“6+N”工作法的运行中,晋城中院从优化诉前调解流程入手,建立了四项配套服务机制。一是诉前释明引导。在立案登记之前告知诉前调解免费、快捷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荐合适的调解人员,进行诉前调解立案登记。二是类案调解前置。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家事、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适宜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十一类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委托调解。三是诉前司法鉴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及其他有鉴定必要的案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诉前鉴定,使当事人在诉前明确诉求,客观预判,理性调解。四是固化调解成果。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适时引导其通过司法确认或审查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固化调解成果,有效解决非诉解纷方式权威性不足的问题。三、集中管理,强化人员保障和队伍绩效。为加强对调解人员的管理,晋城中院从四个方面入手进行考核、指导和保障。一是统一人员配备。针对基层法院调解队伍短缺的现状,晋城中院选聘18名特邀调解员,派送到各基层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二是统一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将特邀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诉前调解工作提供足额资金保障。三是统一培训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了特邀调解员岗前、岗中的法律业务和知识培训;选派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参与授课和理论指导,帮助调解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定期组织特邀调解员相互交流调解工作经验,讲解分析案件,以案说法,达到学习交流提高的目的。四是统一督导考核。中院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形成督导通报,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无时间、无精力、无能力开展工作的调解员,及时启动退出机制。四、内外联动,营造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一是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6+N”工作法推行伊始,晋城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有公检法司代表、乡镇司法助理员、社区民调员等参加的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认真部署,提出要求,加强党对诉调工作的领导。二是与律师代表召开协调会。晋城中院多次组织召开律师协调会,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案大厅和信访处引入值班律师,参与调解和信访案件化解。三是探索与行业协会的对接。目前已实现与晋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实现对接,推动了类型案件的调解力度,逐步走向调解专业化。四是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和人民群众对“6+N”工作法的参与度。借助法院“两微一端”及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6+N”工作法,《太行日报》和《法院在线》栏目从制度、做法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度报道,反响热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供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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