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吕梁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通过各县区公安局上报的诈骗案件中发现,网络刷单诈骗案近日呈高发态势。在此,警方希望广大市民能擦亮双眼,牢记套路,警惕网络刷单的诈骗伎俩。
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月2日上午,接事主张某报案称,2月1日10时许,张某收到一条淘宝商家推送的二维码,称其信用记录良好,邀请其参加兼职工作,后张某添加该QQ群,并询问兼职事宜。群内业务员让张某注册刷单,并指导其在网站充值了500元,后其连本带利赚了560元。随后业务员给张某推荐一个导师的微信,教其购买一些类似外汇的东西,之后张某根据对方提示,分两次打给对方工行账户共计6247元。随后对方以各种理由不给其提现,还让张某继续转账。张某感觉被骗,遂报警。
案例二: 1月20日下午,接事主李某报案称,1月18日,李某在手机微信上一个微信群里添加了一个微信号为lmp833282的微信好友,对方询问其是否愿意刷单赚佣金,并将刷单的流程及申请表发给李某。李某按照对方的要求照做后,被骗22568.28元。
刷单到底有多不安全?
首先,刷单是一种作弊行为,淘宝等电商平台均禁止卖家做这种虚假交易,这种行为也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判断能力。
其次,骗子施以小惠,引你上钩,而等你再次接单时,骗子会以各种理由让你继续转钱,直至拉黑你!刷单陷阱无处不在,到处都能看到的各类刷单广告,其背后就有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阴谋,这类广告以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诱惑来引诱想要不劳而获的人们。
最后,在网络科技发达的现在,刷单已经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一个非常好的借口,许多网络罪犯把木马病毒藏在一些刷单的链接里面,而毫无防备的人们一点,病毒便渗透到了电脑里面,从而导致自身一些网银密码被盗取。
受害群体主要有三类
网络刷单诈骗的受害群体主要有三类:一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二是收入不高,有大量业余时间的人;三是在家的无业者。在“只需要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日赚几百元”这些极具诱惑的广告吸引下,许多人趋之若鹜,心甘情愿地投身网络刷单骗局中。
警方提示,只要是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贪图小便宜”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找兼职工作要去正规的招聘、公司和中介平台,签订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络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遭遇诈骗时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